校属有关单位:
为切实加强党委常委会、校务会议决策事项的督促检查,推动党委常委会、校务会议决策事项落地落实,根据《长安大学党委常委会、校务会决策事项督办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长大党〔2022〕93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二级单位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对党委常委会、校务会议决策事项进行督办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2025年下半年党委常委会、校务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梳理决策事项办理情况,并安排专人进行填报。如已完成事项,请填写“已完成”,并说明具体落实举措(如印发文件等);如未完成的事项,请简要说明未完成原因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,如需要详细说明情况的,请另附页详细说明。
2.完善2025年上半年党委常委会、校务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。本次督办同时将2025年上半年党委常委会、校务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反馈至相关单位,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更新完善决策事项落实情况。
2025年党委常委会、校务会决策事项汇总表点对点分发到各相关单位,请各单位将填好的汇总表纸质版经分管校领导审阅,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,于2025年12月11日(星期四)下班前分别报送至党办、校办,电子版分别发送至db@chd.edu.cn、xbmsk@chd.edu.cn。
联系人:党办李玺,联系电话:61105029
校办徐英,联系电话:61105040
党委办公室
校长办公室
2025年12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