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责
一、负责督促督办各单位贯彻落实学校行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,了解检查各单位行政事务办文、办事情况,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。
二、负责组织起草全校性行政工作计划、总结、决议、报告等综合性文件,协调学校行政各部门工作。
三、负责协助校长组织安排校务会议、全校性行政会议,编写会议纪要,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四、负责学校重要行政会议、重大活动、重要来访接待的筹备、组织、协调工作,为学校领导的公务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。
五、负责学校综合性工作及重大决策、领导批示执行情况的协调、督查和督办工作。
六、负责组织和开展专题调研工作,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。
七、负责学校对外联络与合作,负责上级部门、兄弟单位来校检查、调研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安排。
八、负责学校行政公文处理及校内各单位请示、报告、汇报的送批、送阅。
九、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公章、合同章和校长印章的管理及使用;负责学校各单位行政印章的登记、刻制、颁发工作;负责以学校名义对外的介绍信、证明信的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学校信息公开与信息报送工作,会同有关单位及时掌握学校的工作动态,向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报告重要信息,做好上情下传和下情上达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群众来信来访、登记、办理工作,安排校领导接待日,负责网上“校长信箱”的管理工作,协调并督办各部门、各单位的信访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、管理与服务。
十三、负责学校日常总值班安排,协同有关部门,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
十四、负责学校各类档案和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,做好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。做好校史资料挖掘与整理工作,负责校史馆建设,深化校史育人,负责《长安大学年鉴》的编纂工作。
十五、负责组织协调学校乡村振兴帮扶工作,为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和实践育人搭建平台。
十六、负责师生综合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,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服务窗口管理,搭建服务育人平台。
十七、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履行职能监督职责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十八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,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(部门)完成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