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长大党[2021]79号)《长安大学法律事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把学习党史同解决广大师生的实际需求相结合,为校属各单位及全校师生做好法律咨询服务,法律事务室现将有关咨询服务方式公布如下:
1、现场咨询:每周一、三、五工作时间在北校区北辰楼705室(法律事务室)现场咨询;
2、电话咨询:工作日致电61105043进行电话咨询;
3、邮件咨询:发送电子邮件至lawoffice@chd.edu.cn进行邮件咨询。
法律事务室将热忱为广大师生和各单位做好法律咨询服务。
校长办公室
2021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