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,2019年清明节放假3天,即4月5日(星期五)至4月7日(星期日)。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值班和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2019年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