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,现将学校本学年暑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1.学生从7月11日至8月28日放假,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。8月27日、8月28日返校报到注册。
2.教职工从7月13日至8月24日放假,8月25日上班。
二、关于假期工作的有关要求
1.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。各单位在放假前要拟定切实可行的措施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进行严格检查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有关问题,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。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各学院要对学生假期的安全及社会实践活动提出相应的要求。后勤处要加强暑期公寓管理,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。
2.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安排值班,暑假值班时间为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,学校在学术交流中心二层设总值班室,值班电话82334018。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认真负责,处理好日常工作。遇到异常情况,必须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和总值班室。校属各单位将值班名单于7月5日前分别报校长办公室、渭水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和公安处备查。
3. 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9:30-11:30,加盖“长安大学”公章、法人印章和“长安大学合同专用章”;每周二、四上午9:30-11:30,专门加盖“长安大学合同专用章”。周六、周日正常休息。用印地点为:校本部北院教学区学术交流中心一层校办秘书科。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,以免影响工作。
4.开学后各单位要将教工、学生返校情况分别报人事处和教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