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师生员工:
为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促进学校建设与发展,根据《长安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工作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本学期校领导接待日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接待安排
日期 |
时间 |
接待领导 |
地点 |
3月8日 |
16:00-17:30 |
陈志坚 |
北校区北辰楼104室 (如有调整,另行通知) |
3月22日 |
16:00-17:30 |
沙爱民 |
3月29日 |
16:00-17:30 |
彪晓红 |
4月12日 |
16:00-17:30 |
徐引正 |
4月26日 |
16:00-17:30 |
黎开谊 |
5月10日 |
16:00-17:30 |
陶继东 |
5月24日 |
16:00-17:30 |
贺拴海 |
6月7日 |
16:00-17:30 |
朱杰君 |
6月21日 |
16:00-17:30 |
王建伟 |
7月5日 |
16:00-17:30 |
范 文 |
二、接待方式
1.预约来访。为有针对性地安排接待访谈,提高接访事项办理效率,请来访人员提前预约登记。拟参加接待日的师生员工在校长办公室官网下载、填写《长安大学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》,提前3个工作日将申请表和相关书面材料交至校长办公室督办科(信访室)登记预约。
预约地点:北辰楼104室
预约电话及邮箱:61105056 ;xbdbk@chd.edu.cn
2.直接来访。紧急事项难以事前预约的,可在校领导接待日当天直接来访,现场登记有关情况,待预约事项接待完毕后处理。集体来访提出同一事项的,应推选代表参加接待,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参加校领导接待日的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,不得妨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
2.为保证接待日规范有序,提高工作效率,避免其他预约人员超时等待,请来访人员控制时间,应在30分钟内结束访谈。
3.各单位收到校领导接待日事项处理单后,按照信访工作相关规定答复来访人,同时向有关校领导报告,并在校长办公室督办科(信访室)备案。
党委办公室
校长办公室
2023年2月28日